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

有天騎車,後座的小瑞突然驚叫:妳看旁邊人行道上的那個宅男!原來宅男都穿這樣!
於是我順著小瑞的視線,一個矮矮壯壯的人,穿著T恤牛仔褲球鞋,背著側背大包包往東吳大學的方向走過去,重點是他的頭髮留的像卡通櫻桃小丸子內的野口,但是稀稀疏疏有點不整齊,外加戴著一副乖學生橢圓金框眼鏡,整個人也不知道是哪裡不對,就是有點宅氣。(我想應該是那顆頭髮吧!出門忘了梳頭?還是忘記剪頭髮整個沒型?!)
看著他五秒,我跟小瑞說那個背影比較像女生,因為女生都是肥下半身,男生會肥肚子,肥的體態不太一樣,那人不是宅男是宅女啦!
於是小瑞更詭異的大聲說:原來宅女都穿這樣!
我可以強烈的感覺,小瑞正在我背後笑的很燦爛......。
ㄜ~~~
因為那個女生穿的上衣,我有類似的...,牛仔褲與球鞋還有習慣側背包包........,哇靠!說我宅女???
穿這種T恤很宅???

= =
我目前有40號52號,還超級想再買一件71號的...,但是穿有號碼的衣服會很宅咩???
(六兩熊52號那件人家是想要31號嘛~可是沒有出啊ˊˋ)
我只知道每次我穿這種衣服,小瑞就會一直笑,都不知道笑點在哪裡?很難看嗎???
嗚~~~
.
我自己是覺得啦~與其花錢去買一件衣服,上面印有大大的某名牌LOGO穿在路上走,不如買有球員球號跟名字的T恤;因為我總覺得為什麼要掏錢幫某些跨國企業當活招牌?幫他們在路上打廣告還要掏錢給他?!這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買賣!與其這樣我還不如掏錢幫喜歡的人物在路上打廣告!!!
要知道我騎車時,背後會有其他騎士,我走路時,背後會有其他行人,我很積極的幫我支持的對象曝光呢!
如果穿著名牌LOGO才是一種潮男潮女的配備,那我恐怕要墮入宅男宅女道了,小瑞妳乖乖認命吧!哇哈哈哈~~~
(怎辦~~~好想穿71號的衣服,好想好想呀!兄弟象的商城還沒有推出呢~嗚~~ )

1 則留言:

小瑞 提到...

寶,這種件事的重點順序可能是有點誤差喔~
應該是......

我先看到了個宅男(女),他"剛好"穿了一件妳也有的衣服,SO,我才這麼壞地故意糗妳

而不是,宅男(女)是如此著穿著

SO~重點不是穿這樣子的衣服很宅,而是很宅的人"剛好"穿了件妳也擁有的衣服啦~瞭![cool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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